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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林員崗位職責是什麼

勞動關係律師解答 閱讀(2.84W)

護林員崗位職責有:
1、積極配合分場場長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按時上下班,做好責任山場竹木的守護巡查。
3、學習、宣傳黨和國家有關林業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執行政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4、熟悉和掌握分管山場情況,每月對巡山護林、失盜木竹情況進行自查登記,做到心中有數。
5、認真做好看護山場的防火工作,加強巡視和防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對分場的責任山場出現失盜情況,要及時反映彙報,保護現場,摸清情況,主動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失盜原因。
7、要保持通訊暢通,有火情要及時上報村委會、鄉政府。
《森林防火條例》第八條 林區的國營林業企業事業單位、部隊、鐵路、農場、牧場、工礦企業、自然保護區和其它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村屯、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組織,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本系統、本單位範圍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撲火工作實行發動群眾與專業隊伍相結合的原則,林區所有單位都應當建立群眾撲火隊,並注意加強訓練,提高素質;國營林業局、林場,還必須組織專業撲火隊。

護林員崗位職責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