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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糾紛的處理辦法

工程款糾紛 閱讀(3.01W)

一、對於因沒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處理方法。

工程款支付糾紛的處理辦法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於違反分包和非法轉包造成的,實際施工人在起訴發包人時應當同時將業主(包括開發商、政府、專案所有人)列為共同被告。這樣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機率。

2、通過專業的建設工程律師儘快取得法院生效判決。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時,往往存在觀望和僥倖心理,期待發包人能良心發現,進而錯過了最好的訴訟時機。如果沒有法院的生效判決,任何強制措施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只有取得生效判決方能通過法院採取強制措施。

3、就建設工程主張優先受償。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主張就涉案工程優先受償,而不專業的律師往往不知道或者不會合理使用此條法律規定。

4、在執行過程中,申請查封被執行人財產主要是賬戶,很多發包人賬戶中雖然沒錢,但該賬戶如果不能使用對其影響巨大,其在賬戶被封后往往會積極解決欠款問題。如果經法院調查確定發包人無執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師)就不再繼續處理或者不知道如何處理了,其實此時可以因發包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而申請發包人公司破產,在清算過程中查詢股東有無違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經查實可依法向股東主張權利。同時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等措施,實現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二、對於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的老賴的處理方法。

由於許多的發包方本身具有一定的社會活動能力,經常是,雖有支付能力,拒不支付,待訴到法院後,以各種方法拖延支付,以達到長期無償使用應付工程款的目的。

應對辦法:先下手為強。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是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供擔保後48小時之內,法院在不通知對方的情況下必須採取保全措施。這樣就不會給老賴任何可乘之機。

2、取得生效判決,直接劃轉欠付的工程款,避免久拖不決。

三、預付款的概念

施工企業承包工程,一般實行包工包料,需要有一定數量的備料週轉金,由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撥給施工企業一定數額的預付備料款,構成施工企業為該承包工程儲備和準備主要材料、結構件所需的流動資金。

預付款還可以帶有“動員費”的內容,以供組織人員、完成臨時設施工程等準備工作之用;

預付款相當於建設單位給施工企業的無息貸款。

預付款與建築材料供應方式相關聯

1、包工包全部材料工程:預付備料款數額確定後,建設單位把備料款一次或分次付給施工企業

2、包工包地方材料工程:需要確定供料範圍和備料比重,撥付適量備料款,雙方及時結算

3、包工不包料的工程:建設單位不需預付備料款

預付款的有關事項,如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支付條件、償還(扣還)方式等,應在施工合同條款中具體明確規定

施工企業從建設單位取得工程預付款屬於企業籌資中的商業信用籌資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工程款支付糾紛的處理辦法是什麼”:問題的回答。對於承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況,需要施工方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而且應該分情況處理。如果對方沒有支付能力,可以請求法院處理;如果有能力但是不支付,這時候就應該先下手申請訴前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