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員工造成的損失應該如何追償

法律 閱讀(1.42W)
員工造成的損失應該如何追償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擔保人追償利息損失應該如何追償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這表明保證人向銀行承擔保證責任之時,債務人對保證人的新債務即告成立。從該時起,債務人就負有向保證人償付款項的義務。債務人不能及時向保證人償還代墊款項,給保證人造成了資金佔用損失。因此,保證人行使追償權的範圍除包括保證人實際代償的主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等外,還應當包括債務人代償款項的利息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