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建築工程鑑定>

房屋質量鑑定事項具體有哪些

建築工程鑑定 閱讀(1.81W)

一、房屋質量鑑定事項具體有哪些?

房屋質量鑑定事項具體有哪些

房屋質量鑑定事項具體包括房屋結構可靠性、房屋的完整度以及裝修是否合格等,在住進新房之前,消費者一定要找專業的房屋鑑定機構,即當地的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不然政府是不承認的。購房者應該持房屋用地手續(土地使用權證)、建設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選址意見書、施工證、施工圖紙)、消防手續等找房屋質檢部門申請驗收。

但是房屋鑑定成本較高,根據有關部門核准的鑑定價格收費標準,涉及房屋各個方面的檢測收費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萬元以上。不僅門窗收費標準是這樣,常見的牆體結構裂縫、滲水等收費標準也是如此。

二、房屋質量鑑定不合格怎麼辦?

1、修復

購房者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較小,如果通過加固等措施能夠修復的,且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購房者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也稱繼續履行。

2、解除合同,退房

購房者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較大,不能通過加固等措施能夠修復的的辦法解決問題的,也就是不能繼續履行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購房者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的,法院應予支援。

3、可要求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房屋不合格,購房者不論是請求實際修復還是解除合同(退房),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購房者有權依法解除合同(退房),並根據實際情況要求開發商承擔退還全部購房款、賠償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違約金、懲罰賠償金等法律責任。

違約金是由合同當事人預先約定的,在違約行為發生後,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與履行行為之外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

4、追究侵權賠償責任

商品房的侵權責任,就是因商品房質量不合格,發生事故比如倒塌、脫落、塌陷、漏水、侵蝕、腐朽等等而致人損傷或致物損害的,受害人或購買人可以主張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為了使得自己居住的房屋具有安全保障,通常情況下消費者在購買房屋之後,都會聘請專業的部門,來鑑定房屋是否合格。鑑定機構必須要按照既定法律中詳細記載的具體鑑定事宜,來完成鑑定工作,只有經過鑑定,確定房屋沒有質量等的問題,此時才可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