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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複查鑑定期限是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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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複查鑑定期限是多長時間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做工傷鑑定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由於你的工傷離現在已超過一年,超過了做工傷鑑定的期限,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工傷認定的期限為自受傷之日起一年內要提出申請,由於你在一年內沒有申請工傷認定,所以已錯過法律規定的程式條件,因此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即不能通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獲得救濟,你只能通過民事途徑獲得救濟,即按人身損害賠償的有關法律規定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