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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複議期限是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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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複議期限是多長時間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傷鑑定期限多長時間

你好。視同工傷(48小時):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可視同工傷。

認定時效(30日/1年):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1年內申請。

認定決定(60日):區縣人社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工傷認定決定。

以上就是工傷鑑定期限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