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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上寫放棄撫養權有效嗎?

子女撫養 閱讀(2.28W)

一、離婚協議上寫放棄撫養權有效嗎?

離婚協議上寫放棄撫養權有效嗎?

離婚協議一經簽訂並經民政局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即不得反悔。所以如果在離婚協議中確定了放棄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以協議為準不能反悔。如果認為對方不適宜撫養孩子,而且本人更適宜撫養孩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放棄的應當是直接撫養的權利,這是可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同時法律規定: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二、離婚雙方怎麼確定撫養費數額?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確定撫養權的原則有哪些?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應當帶上離婚協議書文字去民政局,如果一方有撫養權的可以直接放棄,也應當寫入協議,這樣經過雙方簽字確認是有效的,放棄一方以後不可以隨便反悔。當然,如果存在撫養權變更的情形,其還是可以主張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