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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能不能帶孩子出去

子女撫養 閱讀(1.75W)

探視權能不能帶孩子出去

夫妻離婚後,未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可以擁有定期探視權,相關規定可以依據離婚協議。可是,由於相關知識的來源有限,很多人對子女探視權變更的相關內容不太清楚。那麼,我國規定的探視權能不能帶孩子出去?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探視權是什麼?

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於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絡、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是基於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只要身份關係存在,探望權就應該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權利。

探視權的設立,不僅能夠滿足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父或母對子女的關心、撫養、教育的情感的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來,及時而又充分了解子女的生活、學習情 況,更好的對子女進行撫養和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與不直接撫養自己的父或母之間的情感溝通和交流,最大限度的減輕子女的家庭破碎感,以便於單親子女的健康成長。

探視權能不能帶孩子出去 

夫妻離婚時,其實往往受傷害最大的是孩子。離婚後,孩子就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給其心理上會造成極大的不良影響。按照《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後,孩子只能跟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以支付撫養費的方式履行扶養義務。但是,父母離婚是不能影響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子關係的,因此,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是有探望子女的權利的。

離婚時,往往夫妻雙方都想爭奪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後,夫妻常常也因孩子探望權發生不少糾紛。現實中,經常發生一些父母不讓對方探望孩子的行為,比如把孩子藏起來、不讓孩子見對方,這嚴重的損害了對方的探望權,也損害了孩子的利益,是違法的,不對的。

有些離婚後不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人,離婚後往往心有不甘。因此,在離婚後探望孩子的時候,想要把孩子帶走。這裡所說的帶走,可不是帶出去玩玩,父母探望孩子不一定就要跟探望犯人一樣必須待在固定的屋子。這裡所說的帶走,是說有些父母,希望離婚探望孩子的時機,把孩子偷偷帶走,以後就一直與自己生活在一起。

離婚後探望孩子不能把孩子帶走?按照法律規定,孩子的撫養權由夫妻協商確定或者法院判決確定,也就是說,離婚時撫養權歸誰,離婚後撫養權就歸誰。撫養權是一種權利,是權利就不能隨意侵害。離婚後探望孩子時把孩子帶走的行為,就侵犯了對方的撫養權。如果情節嚴重,甚至以後連探望孩子的機會都沒有。因此,離婚後探望孩子時不能把孩子帶走。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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