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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母和子女之間怎麼認定撫養關係?

子女撫養 閱讀(2.56W)

一、繼父母和子女之間怎麼認定撫養關係?

繼父母和子女之間怎麼認定撫養關係?

確認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是否形成撫養教育關係,是界定繼子女能否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主要依據。如何認定“有扶養關係”,應從客觀與主觀方面來衡量。從客觀上說,雙方確實存在扶養的事實;從主觀上說,雙方有相互扶養的意思。如果客觀上雖無扶養繼子女的必要,但繼父母仍願意扶養的,並且予以其他照顧的,也應認定有扶養關係。但我國民法典對於如何界定繼父母與繼子女形成撫養教育關係認定的要件卻沒有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從兩個方面來予以認定:從經濟方面,繼父母是否對繼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費用給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從生活方面,繼父母是否與繼子女長期共同生活,並在生活上照顧、幫助和關懷培養繼子女的成長。

二、撫養關係雙方主體包括哪些?

1、扶養權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養教育的權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贍養的權利;對於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享有具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養的權利;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具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的贍養的權利;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享有具有負擔能力的兄、姊撫養的權利;夫妻相互間,享有扶養的權利。享有扶養權利的要件,原則上以無勞動能力而不能維持生活的特定人為限。

2、扶養義務人,是依法對於特定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主要包括下列親屬:父母子女間;夫妻相互間;祖孫間;兄弟姊妹間。關於扶養義務人的順序,中國民法典無明文規定。刑法規定對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應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在判定繼父母和子女之間關係的時候,重要一點就是看是否有撫養關係。現實中判定撫養關係主要看繼父母是否和子女一起生活,並且生活上有沒有承擔教育、醫療等費用。撫養關係是重要的民事法律關係,認定這層關係主要在繼父母或者養父母和子女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