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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精神贍養表現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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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精神贍養表現形式有哪些

子女對家裡老人的贍養不僅只著眼於物質上的照顧,還應該對老年人多關心,給予精神與心靈上的慰藉。這對不少年輕人來講就有點不解了,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道該如何對老年人精神上的關係。下面,小編告訴你老年人精神贍養表現形式有哪些。

1、作為形式的精神贍養,就是積極滿足老人的精神生活需要。包括(1)、為老人提供必要的精神生活的物質保障,滿足老人精神生活的物質需求(即物化的精神贍養)。如購買電視機和其他必要娛樂器具等精神生活物品或者給付相應的費用。(2)、對老人進行親情慰藉(即情感的精神贍養)。這裡包括的內容和範圍很廣,有道德層面的和法律層面的。從道德層面上看,非常廣泛,要求很高,可以說是沒有止境的。但總的要求是:儘量做到對老人無微不至的關懷,使老人常常感到欣慰。從法律層面看,對老人必要的探視或看望等,是不可缺少的。

2、不作為形式的精神贍養,就是不對老人制造精神痛苦或精神虐待。包括:(1)、在行為上不傷害老人(如侮辱行為和動作),更不能毆打老人。(2)、在言語上不傷害老人(不諷刺挖苦老人),更不能辱罵老人。(3)、不能限制老人生活自由和人身自由。如老人再婚,找伴侶、交朋友,參加文藝體育活動,以及對其他精神生活的追求,都不能進行限制。從其性質看,不作為形式的精神贍養,主要是法律層面的。也就是說,不作為的精神贍養,要求贍養義務人通過不作為的形式來實現精神贍養。如果作為後,往往會觸犯法律,情節嚴重者,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可見,老年人精神贍養,從其形式或方式上劃分,有作為形式的精神贍養和不作為形式的精神贍養;從其內容上劃分,有物化的精神贍養和情感的精神贍養;從其性質上劃分,有法律層面的精神贍養和道德層面的精神贍養。

在對老年人進行贍養的時候,物質肯定是最基礎的,但是在滿足物質贍養的基礎之上還應該對其精神予以關懷,這樣同時進行這兩方面才能說真正盡到了作為子女的贍養義務。而關於精神贍養具體又有兩方面,一是滿足精神生活需要,而是不對其進行精神通過或虐待。更多這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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