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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有時效限制嗎

遺產繼承 閱讀(2.83W)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有時效限制嗎

繼承父母房產是有時效性的,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繼承相關的案件的最長訴訟期不能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繼承案件的當事人是不能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就是說超過二十年的繼承案件的訴訟是無效的,法院不會再受理該案件。

繼承的期限一般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計算,繼承行為也必須是在被繼承人確認死亡後開始的。確認繼承行為開始後,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是與配偶的共同經營所得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且被繼承人在生前沒有與配偶約定相關財產的協議,那麼在繼承人繼承時應該首先將遺產的一半分割出來歸為被繼承人的配偶所得,其餘的才能作為被繼承人的遺產處理。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有時效限制嗎 第2張

被繼承人的遺產處理必須按照相關繼承法的規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留有死後遺產如何分配的遺囑,則必須按照被繼承人留下的遺囑進行財產分配,其中如果有分割不便或者無法分割的遺產,則可以通過對該遺產進行市場評估然後對其進行折價補償等方式處理。

現實中,可能存在多份遺囑的情況。而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來看,如果被繼承人留有多份內容不一致的遺囑,如果有公證處公證過的遺囑,則繼承人根據該公證遺囑來繼承遺產。最後,在對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繼承分配時,應考慮繼承人的實際需要和使用效益進行合理分配。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有時效限制嗎 第3張

作為父母的遺產,不管是現金、房產還是什麼,實際繼承的時候,考慮到此時子女可能已經成家,那麼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所繼承的父母的遺產就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要是父母有單獨說明,明確指出遺產只留給自己子女一方的話,那即使在婚內繼承遺產,實際也是會按照夫妻個人的財產來處理,這就意味著,在日後夫妻離婚的時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