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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公證如何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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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公證如何收費

遺囑公證如何收費

遺囑公證費用各地不盡相同,遺囑公證收費大約在200元-400元之間。遺囑屬於一種個人宣告,不發生財產轉移的效力。遺囑在立遺囑人去世後生效,繼承人需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繼承權公證費按辦理繼承時房屋價值的2%收取。

從《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中的規定來看,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另外,對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下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並報國家計委和司法部備案。

下面以山東省遺囑公證費收費標準進行舉例介紹:按照《山東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中的規定來看,

1、遺囑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影、拍照和燒錄光碟的費用。

2、繼承、贈與、遺贈

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3、用於繼承的親屬關係證明

當事人申請出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係證明的,按照第六條“繼承、贈與、遺贈”標準減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遺產數額不明的,協商收費。

注意:上述山東省遺囑公證收費標準,自2017年9月 1 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