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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公證處立遺囑有效嗎?

遺產繼承 閱讀(2.83W)

一、不在公證處立遺囑有效嗎?

不在公證處立遺囑有效嗎?

1、遺囑有五種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抄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

哪一種遺囑都是有效的,只不過公證遺囑效力是最高的百,所以,立遺囑不去公證處公證,是有效的。

2、《繼承法》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一般來說,公證與否並不是遺囑生效的法定強制條件。因此,即使是未經公證的遺囑,只要符知合民法通則與繼承法等的規定,同樣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但是,如果想要更加保險,道讓那些可能對遺囑效力專提出異議的人無話可說,建議你們還是把遺囑拿去公證一下,按照國家公證機構正規的程式公證。這樣,遺囑的效力就屬更鞏固,即使發生訴訟糾紛,也不用擔心什麼了。

3、自書遺度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4、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問遺囑人簽名。

5、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答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如果只有這一份遺囑,一般不用公正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若不是隻有這一份遺囑,或者有其它例外情況,該遺百囑就不一定在法律上有效了,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二、我國《繼承法》中認可的有效的遺囑形式

只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緊急情況下)五種形式,並要求附隨立遺囑人或見證人親筆簽字。

如果能證明該遺囑是根據立遺囑本人的意願所寫(即該遺囑屬於自書遺囑或代書遺囑),問且有老人本人簽名(有無老人的手印不重要),一般是認為有效的。但也有特別情況,比如:

1、在立此遺囑答前,立的有公證遺囑,且沒有將公正的遺囑回進行公正撤銷的,應該以公正遺囑為合法遺囑,該遺囑無效。

2、其它合法繼承人能夠拿出其它遺囑(即遺囑不止一份),則後立的遺囑有效。

3、若有證據證明答該老人在立此遺囑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則其所立的遺囑無效。

4、若有證據證明該老人在立此遺囑時是受脅迫、欺騙所立的,則其所立的遺囑無效。

無其它情況,一般是可以認定該份沒有公正的遺囑有效的。

綜上所述,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度囑是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的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其他見證人和問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