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遺囑不公證有效嗎
公證遺囑只是遺囑的一種形式,沒有公證的遺囑,只要滿足遺囑的有效要件就是有效的。 遺囑有效需具備:一、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二、遺囑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
三、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
四、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個人財產,
五、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