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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代書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

遺產繼承 閱讀(3.16W)

子女代書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子女代書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

實踐中,經常出現老人不會書寫,想立遺囑時由子女替代書寫的情況,此情形下遺囑是否有效呢?遺囑有效須滿足實質要件條件和形式要件條件。

實質要件條件包括:

1、遺囑人有遺囑能力。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立遺囑人在立遺囑當時是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所立遺囑無效。

2、遺囑是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無瑕疵;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合法並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子女替父母寫遺囑屬於代書遺囑,除遺囑的實質要件外,還須滿足代書遺囑的形式要件。如果不滿足形式要件,即使符合實質要件,遺囑依然無效。代書遺囑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見證並由其中一人代書。法律規定,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成為遺產見證人。

因此,子女替父母寫遺囑因為不符合遺囑的形式要件而無效。

二、代書遺囑有效的條件

繼承法第17條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因此,代書遺囑有效的條件應為:

1、法律上要求見證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須與繼承遺產及遺產繼承人均無利害關係。理論上講,還應至少有兩個見證人須全程見證遺囑書立過程。

2、代書人屬見證人之一,其實體上的要求當然應符合見證人的條件。不符合見證人條件的代書人書立的代書遺囑應屬無效。關於如何代書,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未作具體的規定,代書應儘可能保留立遺囑人的原話,不要過多的歸納立遺囑人的意思,以免曲解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

3、日期是任何一種遺囑都須具備的要件,沒有日期的代書遺囑因不符合法律之規定,當屬無效。

4、代書遺囑必須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對於代書遺囑中實際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的人,要求必須是見證人中的一個,而對於代書遺囑見證人的人數要求至少是兩個,並且,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成為見證人,這就意味著作為合法繼承人的子女,其實並不能成為代書遺囑的代書人。若是有子女代書遺囑,那麼這樣的遺囑就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