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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代書遺囑的法律效力排序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 閱讀(1.67W)

一、公證遺囑代書遺囑的法律效力排序是怎樣的?

公證遺囑代書遺囑的法律效力排序是怎樣的

公證遺囑代書遺囑的法律效力排序是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的效力大於代書遺囑,遺囑分五幾種, 公證遺囑效力最大。經公證的遺囑由公證員和遺囑人簽名並加蓋公證機關公章,製成一式兩份,分別由公證機關和遺囑人儲存。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也須經過公證機關。同一繼承有幾個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同時存在時,以公證遺囑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遺囑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等五種形式。在所有的遺囑形式中,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

、公證遺囑程式是如何的?

一)申請與受理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下列內容:

①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②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

2、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②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④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⑥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3、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係;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範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進行分類登記。登記事項包括,公證類別(如繼承、收養、借款合同等)、當事人姓名(名稱)、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辦人、審批人、辦結日期、結案方式、公證書編號等。

5、公證處受理公證申

二)審查

三)出具公證書

雖然說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但其實已經有代書遺囑的情況下,也沒有必要再對代書遺囑辦理公證,代書遺囑也有法定的生效條件,只要遺囑的內容形式合法,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對遺囑是否要進行公證,應該由被繼承人自己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