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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寫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

遺產繼承 閱讀(2.95W)

一、怎麼寫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

怎麼寫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

(一)主體合法。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故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也就是說,遺囑人必須年滿18週歲且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即使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二)客體合法。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處分了與他人共有的財產或完全不屬於立遺囑人個人所有的財產,則該遺囑就要部分或全部無效。

(三)內容合法。遺囑不得剝奪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果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才能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遺囑必須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遺囑內容不得違其他法律

(四)形式合法。根據《民法典》規定,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等五種形式。

(1)公證遺囑。立遺囑人請當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公證遺囑在法律上證據效力是最強的,為了立遺囑人的利益,公證機關對遺囑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2)自書遺囑。自書遺囑設立形式簡便易行,具有較強的保密性,也是最常用的遺囑形式,需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他人代為書寫而製作的遺囑,又稱為代筆遺囑或口授遺囑。立遺囑人口授他人代書的遺囑,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為代書人,代書後,將代書的遺囑在立遺囑人面前宣讀無誤且經立遺囑人認可,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口頭遺囑。一般情況下,遺囑必須是書面的,只有在遺囑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緊急情況下,才能採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之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以上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的具體形式,遺囑人在訂立遺囑時,應當嚴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式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遺囑的條款制訂上,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對於條款本身就存在違法行為的,那麼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