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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寫年沒寫月日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遺產繼承 閱讀(1.22W)

一、只寫年沒寫月日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只寫年沒寫月日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一般情況下是無效的,因為無論是自書遺囑還是代書遺囑,都是要求寫清楚年月日的。如內容合法,又有充分證據證明確為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遺囑有效,這就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

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二、一份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1、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遺囑人合法擁有的;

2、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遺囑人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3、必須是遺囑人最後的最後一份遺囑;

4、必須為無勞動能力的法定繼承人保留其份額;

5、為保證遺囑的順利執行,最好去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

綜合上面所說的,遺囑就是由遺囑本人來進行訂立,但前提訂立的內容與形式必須要合理、合法,如果所涉及到的條款不完整的話,那麼是很難確定遺囑的有效性,因此,對於年月日的存在是屬於訂立遺囑最重要的條款之一,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注意清楚才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