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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遺產繼承 閱讀(2.93W)

一、自書遺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自書遺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1.應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自書遺囑既不能由他人代筆,也不能用打字機列印,只能由遺囑人自己用筆(是鋼筆還是毛筆等不限)將其意思記錄下來,但遺囑人設立自書遺囑不得以鉛筆及其他易於塗改的筆書寫。

2.遺囑應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遺囑人簽名是自書遺囑的基本要求,它既證明遺囑確為遺囑人親自書寫的,也證明著遺囑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人的簽名須由遺囑人親筆書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為無效。若遺囑有2頁以上,遺囑人應當在每頁上簽字確認。

3.由立遺囑人在遺囑結尾使用公曆註明年、月、日。遺囑人在自書遺囑中須註明立遺囑的時間。遺囑中的時間記載是確定遺囑人的遺囑能力的準據,也是在有多份遺囑時確定各份遺囑先後的標準。自書遺囑中註明的時間原則上應為遺囑製作完畢,遺囑人簽名之日。遺囑中未註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體的,例如只註明年、月,而未寫日,遺囑不能生效。

4.遺內容儘量不要塗改,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自書遺囑如需塗改、增刪時,遺囑人也應於塗改、增刪處簽名並註明時間,否則,其塗改、增刪的內容無效。

5、以上對於自書遺囑已經非常清楚,已具備法律效力

民間實踐實踐過程中,有時候還邀請見證人簽名蓋章證明,也是可以的。

二、遺贈與遺囑繼承該怎麼區分?

遺贈是公民以遺囑方式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而於其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為。立遺囑的公民為遺贈人,接受遺贈的人為受遺贈人。

遺贈與遺囑繼承都是通過遺囑方式處分財產,這兩種方式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區別是明顯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遺囑繼承與遺贈的主要區別體現在:

1、遺囑繼承人與受遺贈人的範圍不同。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範圍以內的人,而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國家或集體單位。

2、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未明確表示放棄的,即視為繼承。而受遺贈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未做出接受遺贈表示的,視為放棄,即喪失受遺贈權。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自書遺囑在寫的時候就要按照法律所規下的格式來進行書寫,只要確定裡面的內容沒有受到任何人的脅迫都算是有效的遺囑,如果想要遺囑更具有法律的效力,那麼是可以選擇對自己的自書遺囑進行公證,從而得到法律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