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代書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遺產繼承 閱讀(1.43W)

一、代書遺囑如何寫法律才有效

代書遺囑怎麼寫法律才有效?

法律允許他人可以代寫遺囑,但是不是說他人就可以隨便代寫遺囑。因為遺囑畢竟涉及到遺囑人的利益,而且甚至是涉及到一個家庭的利益,所以代寫遺囑可不是一件小事情。

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有效的代書遺囑應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1)有兩個以上的現場見證人。

(2)由見證人之一為代書人。

(3)遺囑上須標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上述四個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備這四個要件的代書遺囑當屬無效。

總結起來,代書遺囑的程式是,應先找兩名以上經立遺囑人認可的,與繼承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由立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並由其中一名見證人如實記錄,書寫完畢經立遺囑人確認準確無誤後,由代書人註明訂立遺囑的年、月、日和地點,並記明代書人姓名,最後由立遺囑人和見證人簽名。

當然,為了保證代書遺囑的權威性,也可以對代書遺囑進行公證

二、法律規定的遺囑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由上可知,我國遺囑的形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

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自己書寫遺囑,比如不會寫字的人就無法自己書寫遺囑,所以,法律允許代書遺囑,只是以這種形式訂立遺囑將會受到更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