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書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自書遺囑屬於遺囑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
此三項缺一不可。
二、最新自書遺囑範文是怎樣的?
遺囑
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
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
1、房產一套,座落於某市某街某號的×平方房產×處(評估值××萬元);
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
3、股票××,分別為××、××、××,各××股(去世當日市值××萬元);
4、銀行存款××元,存於××銀行××支行××分理處(儲蓄所),帳號為:……;
5、傢俱及家用電器,……(列舉並註明產品品牌、規格等),價值共計××萬元。
留有債務如下:
1、欠××(債權人姓名)××萬元,到期日為×年×月×日;
現對歸我所有的份額,作出如下處理:
1、房產由父母××、××繼承。
2、汽車由兒子××繼承。
3、股票由妻子××繼承。
4、傢俱及家用電器由××繼承。
5、存款歸還我對××的債務後,由女兒××繼承。
6、骨灰由女兒××負責保管。
遺囑由××執行,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遺囑人簽字:×××
××年×月×日
我們國家現在很多的人員,他們對於遺囑繼承這個方面都是比較的清楚的,但是對於信託並不是很瞭解,其實信託和遺囑之間是存在著聯絡的,很多人他們設立了遺囑信託,也就是將自己死後的遺產都通過信託的這種方式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