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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放棄繼承宅基地協議有效嗎

遺產繼承 閱讀(2.06W)

自願放棄繼承宅基地協議有效嗎

一、自願放棄繼承宅基地協議有效嗎?

自願放棄繼承宅基地協議是無效的,因為宅基地本來就不可以被繼承。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宅基地是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的,但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為公民的合法財產可被繼承,同時根據《民法典》規定的“地隨房走”原則,其佔地範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房屋繼承人繼續使用。但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具有濃厚的社會保障性質,實行“一戶一宅”原則,若宅基地上無房屋,或曾有房屋但房屋坍塌、滅失、被拆除,宅基地賴以依附的遺產房屋不復存在,則宅基地使用權迴歸集體經濟組織,而不能被繼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自願放棄繼承權宣告怎麼寫?

宣告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被繼承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死亡。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留有如下遺產:位於____市____房產的全部產權。我是被繼承人的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我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之一,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上述遺產享有合法繼承權。

現本人鄭重宣告:對上述遺產,我自願無條件放棄繼承權。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願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特此宣告

宣告人:________

宣告地點: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果當事人是放棄了宅基地上的自建房,這樣的一份協議在正常情況下是有效的,單純的放棄宅基地的繼承權,像這樣的承諾根本就是多此一舉。因為宅基地不是任何一位家庭成員可以繼承的,有效的遺產繼承,建立在繼承的遺產是個人合法財產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