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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係一方死亡財產分割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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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係一方死亡財產分割怎麼分?

現在不少人都保持同居關係,這個是法律允許的,有些人一直同居而不結婚,在共同生活過程中,難免產生一些財產,比如房子、車子等。那麼,同居關係一方死亡財產分割怎麼分?這個不能按照離婚財產分割處理,只能按照民法的規定。

一、同居關係一方死亡財產分割怎麼分?

1、分割財產時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間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3、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4、解除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5、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且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的,可以根據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二、同居關係分割財產的步驟是什麼?

同居者分割財產時,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驟進行:

1、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

先確定哪些是屬於私人財產,哪些是屬於共同財產。然後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並經雙方認可。

2、確認每一項財產的產權,即搞清每一項財產應該屬於誰。

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開始共同生活後,雙方會共同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傢俱、家用電器、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股票、期貨、債券、藝術品、古董、名貴寵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購置這些財產時,如果雙方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從理論上講,應該這樣確認產權: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戶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藝術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由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使用或照顧、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電器、傢俱、寵物等),則應通過協商,決定由一方完整地獲得該財產,而另一方則獲得相應的價值補償

3、對財產進行合理的分割。

假若財產產權所反映的狀態,並非為合理或真實的狀態,雙方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對產權進行合理的調整和分割。

綜上所述,同居關係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同居關係一方死亡財產分割,要先劃分出個人財產,死者的子女可以繼承。而雙方共同置辦的財物,應該平分,同居一方沒有繼承權。為了防止財產分割發生糾紛,雙方在同居開始的時候可以約定一份協議,分清楚財產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