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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係財產分割案由分割原則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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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係財產分割案由分割原則有什麼

一、同居關係財產分割案由分割原則有什麼

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具體分割原則包括:

(1)均分原則,對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原則上實行均分。

(2)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原則。

(3)過錯責任原則。

(4)照顧嚴重疾病患者原則;。

(5)經濟幫助原則。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二、起訴解除同居關係財產分割的案由

同居關係析產、子女撫養糾紛,指具有同居關係的男女在解除同居關係時因分割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以及子女撫養問題而發生的爭議。

非法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的法律適用及原則,同居期間的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完全相同,同居關係不能嚴格依照婚姻法的規定處理。

1、屬於事實婚姻的,其財產分割適用本意見。屬於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處理”。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關係財產分割案由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離婚的時候就會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一般這個時候的財產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這個時候對財產進行分割一般情況下都是平均分割的,但是如果夫妻中一方情況比較特殊的話就不會進行平均分割,會給有困難的一方更多一些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