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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同居糾紛怎麼解決

同居 閱讀(2.3W)

發生同居糾紛怎麼解決

同居是男女雙方出於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但是男女雙方長期同居的,也可能會發生財產上的糾葛,最後導致糾紛。那麼,發生同居糾紛怎麼解決?本站小編馬上為您做詳細解答。

在解除同居關係時,雙方當事人應該對財產、子女等事項進行處理。同居關係雙方當事人可以對財產問題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向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1)對於單純的解除同居關係糾紛,人民法院按規定一律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三條

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因同居關係而發生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

(2)當事人請求解除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民法典》明確禁止的行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對“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作出了規定。這種同居關係,與一般未婚同居關係的性質不同,當事人請求解除此類同居關係時,人民法院必須受理,並依法解除。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3)對於因同居關係產生的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多數男女在解除同居關係的時候,就會因為財產、債務以及子女等問題而產生爭議,那麼實踐中發生同居糾紛怎麼解決呢?本站小編已經子啊上文中做出了講解。這個時候,如果當事人無法協商解決的話,那麼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