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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解除同居關係 | 債務怎麼分配?

同居 閱讀(1.47W)

      男女在保持戀人的情況下,一方在外借錢,是否需要雙方共同償還,也存在著多種情況,不同的場景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雖然在法律上,戀人的關係不受到保護,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雙方的朋友在借錢給對方時,並不都是由雙方承擔進行償還的。

戀人解除同居關係,債務怎麼分配?

      戀人關係期間所發生的債務,首先要搞清楚債務本身的性質,是屬於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的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1、在戀人關係期間,發生的債務,如果是維持生活所發生的各種生活所需,是雙方共同消費所造成的債務,在法律上規定為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償還,如在戀人同居期間產生的房租、水電等費用,也為共同消費,由此產生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 2、如果能夠證明所借債務為一方所使用,而對方完全沒有使用,則判定為個人債務,只需要個人進行償還。

      在分清楚了哪些是共同債務以後,就要搞清楚債務的分配問題,債務的分配主要是看債務產生的用途,比如,在同居期間,男方借錢買了一輛車,平時都供女方使用,債權人是可以要求這筆借款雙方共同進行償還,當然,在你還了債務後,你可以向對方進行追償,在同居期間由於雙方生活而產生的債務,法律規定在同居關係解除後應當均分債務。

      在戀人期間所產生的債務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進行解決,如果涉及金額過大的,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通過法律渠道判定債務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