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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財產怎麼樣分割

同居 閱讀(2.1W)
非法同居財產怎麼樣分割
律師解析:非法同居財產按如下方式分割:
一般協議分割,協議不成,個人財產不分割,1994年2月1日前同居所產生的共同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1994年2月1日後的,視為普通共有財產,對實物予以分割,無法分割的,對摺價或者拍賣取得的價款分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條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二條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除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