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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子給孩子需要什麼手續?

財產分割 閱讀(3.31W)

夫妻離婚房子給孩子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離婚房子給孩子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雙方私下簽訂協議將房屋贈與子女,該贈與協議是否生效,要看其子女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子女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8週歲以下)必須法定代理人同意,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是完全有資格代替子女作出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如果是限制民事能力人,法律規定直接可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如果子女已經成年,則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只能由子女自行作出,而不能私下約定贈與。

離婚協議是對解除婚姻關係、子女撫養權撫養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離婚損害賠償等問題達成的具有人身和財產雙重性質的合意約定,是經過民政部門認可以及存檔的文書,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又由於《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所以認為不能享有《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任意撤銷權(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根據我國最新合同法(185條規定)的規定,贈與合同屬於諾成合同。所謂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贈與合同也是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沒有要求必須具備特定的形式的合同。所以,只要贈與方發出贈與的意思表示,受贈方表示接受,贈與合同即為生效。

正因為法律沒有規定擁有房產證的年齡限制,因此未成年才可以作為房屋的產權人,並可以登記在不動產上。而房屋所有權的更名稱為過戶。過戶需要收取相關的費用,這些費用又都比遺產稅低的多。如果家長不採用過戶而是贈與的方式,雖然可交免稅費,但如果以後房屋轉讓,其原始取的價格是0元,在過戶時,會以房子的市值來收取稅費,比過戶要高的多。

夫妻離婚將房子贈予孩子需要孩子具有過戶房屋的民事能力。對於該房產可以視作父母對子女的贈予,需要簽訂相關的贈予合同,必要時還需要雙方當事人對於房產進行公證。對於贈予子女的房子,父母並沒有處置能力,贈予的房子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