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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喝奶粉算哺乳期嗎

離婚 閱讀(3.3W)

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產期是指女性生產後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產後至其孩子滿週歲期間,一般是指婦女產後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嬰兒的時期,一般在分娩後10個月至1年左右。這裡沒有定性規定嬰兒吃奶粉就算哺乳期,也就是不以母乳餵養為必要條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性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可以提出離婚。如果女性決意要在哺乳期離婚,經法院審理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可以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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