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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的主體是誰

離婚 閱讀(2.03W)
離婚訴訟的主體是誰
律師解析:離婚訴訟的主體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提起離婚訴訟需要訴訟主體滿足以下條件:
(一)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