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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才發現對方出軌可以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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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才發現對方出軌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離婚後才發現對方出軌可以要求賠償嗎?

離婚後才發現對方婚內出軌在一年內還是可以提出賠償請求的。離婚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如下: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後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援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後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後一審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

二、離婚賠償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是指由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實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一般應構成輕微傷,如構成輕傷的話就涉及到故意傷害罪了)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持續性、經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話,就會構成虐待)

如有以上情形,無過錯方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還有時間的限定。

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出現了任何的問題後,都是可以與對方進行協商辦理離婚手續的,在婚姻法中也規定了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是需要將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割,那麼在分割財產時會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去處理,那麼離婚中的過錯方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