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出軌離婚後女方還能要求賠償嗎

離婚 閱讀(2.85W)

出軌離婚後女方還能要求賠償嗎

出軌離婚後女方還能要求賠償嗎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後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援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後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後一審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離婚後才發現對婚內出軌是否可以起訴要求賠償,就要根據具體情形來確定。比方說,夫妻倆是協議離婚的,離婚後發現對方婚內出軌可以在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在離婚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出軌行為,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於法有據,人民法院依法應予支援。但如果你沒有確切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出軌以及出軌的行為符合活動賠償的情形,這樣的起訴就顯得沒有必要了,即使起訴了也不會勝訴獲得賠償。

離婚的賠償問題對於當事人的事情解決會有不少的阻力,一方面是自己的認定條件,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否則自己的問題解決就會有著不小的難度,但是更為重要的是自己的處理方式是符合有關的法律規定,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喪失法律上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