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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了辦理離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離婚 閱讀(2.33W)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同時攜帶孩子的出生證明,或者在雙方離婚協議中說明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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