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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辦離婚證需要的證件:1、戶口本、身份證;2、結婚證;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4、離婚登記照片(每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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