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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審理後多久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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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一審開庭後休庭擇日宣判是指定期宣判,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這個時間由法院依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決定,沒有統一標標準的法定時間。

夫妻離婚審理後多久會判決?

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離婚的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後,如案情不是很複雜,法院一般會按簡易程式來審理。如案情較複雜,法院會按普通程式審理。根據民事訴訟法律的相關規定,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3個月。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3個月。所以一審離婚案件,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為3個月-6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要經過批准。

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訴訟案件開庭後幾天判決,就離婚訴訟案件來講,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不是根據開庭次數確定的,通常情況下一宗訴訟案件的一個審理程式法院只開庭一次,當然也存在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需要第二次開庭的情況。但是否判決離婚法院會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原則。在實踐中,什麼時候下判決,應該根據法院是否當庭審判來決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因此,法院的判決書會在審結期限之前下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我國的離婚案件是我國的常見的民事訴訟程式需要處理的案件型別之一,如果是我們需要離婚的話,要注意在離婚的訴訟程式中保護自己的財產權益以及人身權益等。並且要了解清楚相關的法律規定,在離婚時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