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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證據能證明丈夫有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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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證據能證明丈夫有外遇

外遇行為可以說是對另一半不忠的表現,而有的人選擇了原諒,但有些卻是無法忍受這樣的情況,於是夫妻就因為一方有外遇行為而導致離婚。此時如果發現丈夫有外遇而想要離婚,最好是收集相應的證據,那一般哪些證據能證明丈夫有外遇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哪些證據能證明丈夫有外遇

發現丈夫有外遇,應該收集以下證據:

一是“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三是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

四是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簡訊、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是捉姦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拿實證據。

二、婚外情證據有什麼效力

(一)照片作為證據

真實的照片作為證明通姦、姘居行為的證據具有重要作用。

婚外情離婚案件照片一般為當事人提供,對當事人來說,照片要成為合法有效的證據應該注意如下幾點:

1、以合法的途徑取得。

如通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脅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強迫當事人拍攝的照片不能作為證據。

2、不得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權利。

如侵入他人住宅或擅自撞入飯店房間強行或私自拍照造成侵權;將以合法方式取得的照片惡意傳播造成侵犯名譽權或隱私權。

(二)錄影作為證據

錄影屬於視聽資料的一種,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的一種。錄影資料是錄影裝置攝錄的儲存各種影像,並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錄影磁帶。錄影裝置是運用光電效應和電磁轉換的原理製成的,通過它可以將一定的活動影像如實地記錄下來。人們可以用錄影機等播放裝置還原成像,看到生動逼真、連續活動的過程及其背影,從而瞭解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錄影為查明案件真實情況提供了直觀的動態的證明手段。由於錄影是通過影象、音響等來再現案件事實,因此,它能較準確無誤案件的真實情況,不僅可以用來檢驗應證其他證據的真偽,而且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只要有視聽資料就可以直接把案件中某一事實,或者全部情況弄清楚,從而直接認定案件事實。它不僅為人民法院查明案情、提高審判質量,正確處理民事糾紛提供了更為有利的證據。

實踐中,當事人應以合法的途徑取得,不得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權利。如侵入他人住宅或擅自安裝錄影裝置;將以合法方式取得的錄影惡意傳播造成侵犯名譽權或隱私權。可以諮詢律師,瞭解可以通過什麼途徑收集證據

(三)證人證言作為證據

證人證言也屬於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的一種。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所瞭解的案件事實向法庭所作的陳述。這裡所說的陳述包括口頭陳述,也包括文字陳述。

婚外情案件中證明他人有通姦、姘居行為的領導證言一般為文字陳述,因為鄰居因礙於情面不願出庭作證,從而除低了它的可信度。鄰居證言作為通姦、姘居行為證據是典刑的間接證據,必須有大量證言並配合其他種類的證據才能使用。

孩子的證言也可以作為證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是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案。

綜上,筆者認為,在調查婚外戀時,合法途徑下蒐集到被調查者與“第三者”同居的照片、錄影、兩人外出時親密的照片,或者具有證明力的字條、悔過書,再加上鄰居、居委會的有關證言等,是可以證明被調查者有婚外戀的。此外,對涉及個人隱私的證據,只能在特定的範圍內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主要是在法庭上提交,若自由濫用、超過合理限度而造成侵害他人隱私權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看完了上文的內容之後,大家應該清楚丈夫有外遇的時候可以提供哪些證據了吧。此時對於證據的收集,可能很多人並不清楚,此時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當然,外遇行為並不一定就是屬於《婚姻法》中規定的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因而此時並不一定可以獲得離婚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