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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的證據有哪些 | 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夫妻分居

家事糾紛 閱讀(9.77K)

夫妻分居的證據有哪些,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夫妻分居

夫妻感情長期不睦,可能會選擇離婚。離婚前往往會先分居,以分居為理由提出離婚的,需要證明分居的事實,那夫妻分居的證據都有哪些呢?也就是說,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夫妻分居?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分析解答。

一、夫妻分居的證據都有哪些

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二、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夫妻分居

訴訟的靈魂是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援。要想證明夫妻分開居住容易,但要證明夫妻之間連續滿兩年未有性生活,卻談何容易。特別是在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而另一方堅持不離的情形下,這種個人隱私性極強的證據,就更難舉出。儘管分居事實客觀存在,但是口頭提出的證據是不容易被法庭採信的。所以,要證明夫妻分居以達到離婚的目的,必須蒐集和掌握相應的掌握來證明存在分居的事實。

一般情況下,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

3、居委會(或物業)居住證明,水、電、煤氣發票等。一方所在地區居委會證明,較一般的證人證言,證明力更好一些。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已經知道夫妻分居的證據都包括哪些了吧。分居離婚是生活中常見的現象,夫妻分居的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由於分居這種事情較為私密,而且很難證明,所以在現實證明的時候遇到很多困難。若你在這方面需要幫助的話,可以通過我們本站網站委託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