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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贈與子女需要繳納契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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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房產贈與子女需要繳納契稅嗎?

離婚房產贈與子女需要繳納契稅嗎

如果贈與人和受贈人之間是直系親屬、姻親的話,則免契稅。如父母與子女之間或夫妻之間的贈與則免除契稅。

二、房產贈與法律特徵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願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並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後,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後,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於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三、房產贈與相關規定

國家財政部下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指出,三種情形下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通知全文如下:

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

(三)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係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於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係或者贍養關係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係或者贍養關係證明。稅務機關應當認真稽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並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影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徵稅手續。

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如果說房產是贈與與自己的直系親屬的話,在房產過戶的時候就不需要交契稅的。所以夫妻將房產贈與自己的子女,房產過戶是免交契稅的。但是一些基本的登記費和其他費用還是要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