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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應該去哪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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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應該去哪提起訴訟

起訴離婚協議離婚存在很大的不同,協議離婚的時候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而要是起訴離婚的話則就需要先確定管轄法院。那具體來說,夫妻起訴離婚應該去哪提起訴訟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起訴離婚應該去哪提起訴訟

1、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異地應去哪兒起訴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異地起訴離婚有三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願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到底起訴離婚應該去哪呢?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解答到此。在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一定要注意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否則只會白跑一趟,因沒有管轄權的法院是不會受理當事人的起訴的。對於那些身處異地的夫妻來說,如果要訴訟離婚,則更要了解訴訟管轄的問題,否則會浪費很多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