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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立案後二十多天見傳正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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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立案後二十多天見傳正常不?

夫妻一方決定採取法律手段解除婚姻關係的,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交訴訟狀,法院決定立案的,會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法院通知被告會以傳票的方式,一般是專人送達或者通過郵寄。那麼,離婚訴訟立案後二十多天見傳正常不?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有關知識。

一、離婚訴訟立案後二十多天見傳正常不?

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一般來說是在5日內,法院的做法一般是將傳票、送達回證與起訴書副本等材料一起發出給被告,而民訴法規定的起訴書副本送達時間為立案之日起五日內。立案後根據承辦案件法官時間不同,一般一個月左右開庭。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且沒有法律規定應當判離的情況,第一次一般不會判離。在第一次駁回後停6個月且分居的情況下再次起訴,法院在此情況下一般都會判離。

二、離婚訴訟到哪個法院提出?

1、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如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則由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雙方離開戶籍所在地是否超過一年,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由原告起訴時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轄。

4、一方在國外定居,由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5、雙方在國外定居,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

6、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7、雙方均取外籍,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8、一方在看守所或監獄服刑,被監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監禁地法院起訴離婚。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分析了離婚訴訟立案後二十多天見傳正常不這個問題。一般來說,法院接到離婚訴訟書,決定立案的,會在七天內製作好傳票,告知被告。像二十天多才看到傳票的情況並不多,一般是由於某些因素耽誤了。被告看到傳票後,就應該按時出庭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