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夫妻兩地分居怎麼辦 | 分居離婚要滿足什麼條件?

離婚 閱讀(8.06K)

夫妻兩地分居怎麼辦,分居離婚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夫妻兩地分居怎麼辦

1、堅持每天通電話相互溝通交流。對於兩地分居的夫妻而言,每天保持一定量的情感交流和電話互打非常有必要,把自己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難、喜悅等小事情相互分享和分擔,會增加夫妻之間的感情,不會因為兩地分居而逐漸淡化和疏遠。

2、雙方定期確定見面機會。長期兩地分居,必須一個月、半個月或者一季度等,要有在一起的時間,比如:週六週日、節日、生日等,雙方創造一個良好的氛圍,為夫妻關係增添一些甜蜜和驚喜。對於長期兩地分居的夫妻來講,都是非常有幫助的。

3、理解支援信任對方。對於長期兩地分居,夫妻雙方總會有一方會有不滿情緒,對於這種情況,雙方必須坦誠相待,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同時也要理解對方,考慮對方的感受,換位思考,這樣才能讓相聚較遠的夫妻關係更加牢固。

夫妻兩地分居怎麼辦,分居離婚要滿足什麼條件? 第2張

4、確定兩地分居的終結日。無論是因為工作原因還是家庭原因,夫妻生活長期兩地分居是必須要終結的,兩地分居只是暫時的,所以,不要無期限拖下去,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所以,經過夫妻雙方友好協商下,確定最終團聚的方案和時間表。在什麼時間段,必須終結兩地分居的現狀,也就是給夫妻雙方每個人都有一個交代,吃一個定心丸。

5、家庭和事業都很重要。不要以為的追求事業而放棄家庭。畢竟家庭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依靠和港灣,即使事業再飛黃騰達,失去了家庭,並不一定幸福,所以,家庭和事業必須兼顧才能更加長久的保持良好的夫妻關係。

二、分居離婚要滿足什麼條件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藉這條規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著實不易。因為,訴訟的靈魂是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援。

夫妻兩地分居怎麼辦,分居離婚要滿足什麼條件? 第3張

對於那些分居的夫妻來講,身處兩地也要維持好夫妻感情,可以經常的通通電話,請探親假什麼的。要是夫妻是因為感情破裂而選擇分居的話,則此時就需要注意分居離婚的具體條件有哪些了。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