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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異地離婚嗎

離婚 閱讀(1.47W)

可以。
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係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雙方協議離婚需要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如果雙方在外地,可以選擇到其中一方戶籍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帶上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共同到民政局辦理,由民政局發放離婚證。
如果雙方不願意回到戶籍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選擇通過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辦理訴訟程式。離婚案件訴訟管轄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則,即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這裡的所在地包括戶籍地和常住地。夫妻雙方共同在某地長期生活時間滿一年以上可以在共同經常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夫妻雙方長期分別在不同的城市生活,或者在同一個城市不同的區縣,由被告經常住所地法院管轄。如果一方長期在國外,則由在國內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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