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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提出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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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女方提出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離婚女方提出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必須是如下四種情況才可以請求離婚賠償,也就是說必須是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四種情況才可以要求離婚賠償。如通姦、嫖娼、偶爾的家庭暴力、偶爾的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都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受害者一方提出離婚的,必須是在離婚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過錯方提起離婚,無過錯方不想離婚的,也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也就是說,無過錯方不想離婚且也未提起離婚過錯方賠償的,在法院判決離婚後一年內可以再行提起訴訟,請求過錯方提起損害賠償。

二、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要具備哪些條件?

1、請求權人的主體資格。

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必須是無過錯一方。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只能由無過錯一方向有過錯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賠償請求。

2、被請求權的主體資格。

該項損害請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請求權的行使必須以當事人有過錯並因此導致離婚的為前提。

此項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過錯情形並因此導致離婚的,也就是說,只有一方在違反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二款的禁止性規定導致離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項權利。

三、離婚損害賠償和財產分割的關係是什麼?

離婚財產分割是在夫妻雙方平等的原則下分割。在分割過程中,對無過錯方的照顧是在平等的前提下,對夫妻的共同財產分割上照顧無過錯一方。而離婚損害賠償是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後用過錯一方的財產進行賠償。當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高於夫妻共同財產時,為保護無過錯一方的利益,應先進行離婚損害賠償,而後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引起離婚的情況有很多,如果男方存在法定過錯,比如重婚、家庭暴力、遺棄家庭成員的等,女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雙方在分割離婚財產的時候,應當先平分,然後由男方支付賠償款,具體數額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