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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離婚時對於任何房產是否都能請求分割

離婚 閱讀(3.2W)

離婚過程中並不是所有的房產在離婚時都能請求分割。根據法律規定的如果房產是以下幾種則不能進行分割。
1、用他人身份購房,房屋是以產權證登記的權利人來認定房屋權屬歸屬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購房雖然當時可能獲得一些利益,但是在離婚糾紛時就會導致房屋無法分割。
2、買二手房未過戶,對於未過戶的二手房分割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那麼法院會因該房屋的產權涉及案外人而不做分割。
3、受贈、繼承未過戶的房產,因為該房屋的產權一直未變更,另一方則無法保護應得的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雙方離婚時對於任何房產是否都能請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