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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沒有結婚證的算合法夫妻嗎?

結婚證 閱讀(1.27W)

一、有孩子沒有結婚證的算合法夫妻嗎?

有孩子沒有結婚證的算合法夫妻嗎?

有孩子沒有結婚證的的情況下,顯然是不算合法夫妻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則不存在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我國《婚姻法》第7條規定:"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就是說合法的夫妻關係是從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結婚證時算起的。法律規定結婚的唯一合法手續是取得結婚證。只有結婚證(包括《夫妻關係證明書》)才是證明婚姻當事人婚姻合法性的唯一的法律依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未到結婚年齡的公民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符合結婚條件的當事人未經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其婚姻關係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5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二、沒有結婚證孩子怎麼上戶口

這需要證明這個孩子是你生育的,這很重要,否則難以說明這個孩子的來歷,因為存在有不法分子買賣孩子的現象,公安機關正大力打擊這樣的違法行為,所以建議你到村(居)委會出具相應證明,然後去鄉鎮(街道)計生部門蓋章,再到當地婦幼保健院開具醫學出生證明,然後拿著醫學出生證明就可以去派出所上戶了。中間4個環節可能都有些曲折,能找熟人幫忙還是要好點,如果沒有熟人幫忙也沒關係,為了孩子,給那些同志說說好話,相信您一定會辦成的!

有孩子的出生證明應該要好辦一點。你可以拿著出生證明、戶口簿,有其他相關證明更好,沒有結婚證就可能還要麻煩一點,最好讓村裡出具材料,證明你非婚生育的情況,沒有法律說非婚生育的不能上戶。直接去您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孩子上戶的問題只是派出所的事,與計生部門其實沒有必然的聯絡。您同時要明白,是有些地方政府為了控制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長率,才做了一些私自的主張把上戶的事和計劃生育的事聯絡在了一起,去派出所您可以靈活點,要讓派出所的警察知道上戶與計劃生育沒有必然聯絡,要讓她知道你有這些證明完全能證明孩子是自己生的,給孩子上戶是派出所的義務。

在我國是禁止未婚生子女的,主要原因在於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目的在於控制人口的過快增長,給社會帶來巨大的壓力。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出現未婚生子女的情況下,子女的戶口問題也是比較麻煩的,目的的辦法是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標準應當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