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家事糾紛>

離婚後如何遷戶口

家事糾紛 閱讀(7.27K)

一、離婚後如何遷戶口

離婚後如何遷戶口

離婚後遷戶口的方法如下:

訴訟離婚的,公民需要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協議離婚的,辦理戶口遷移,就必須先落實後落戶的地址,取得落戶的地址同意遷入的證明,再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最後才由本人帶著相關材料到落戶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二、離婚訴訟一般要多久

關於提起離婚訴訟多久可以離婚的問題:首先,離婚訴訟中,一方當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接受訴狀之後,會在7天以內下達是否立案通知(材料齊全基本是當場立案受理)。其次,如果已經立案,人民法院採取普通審理程式審理,規定是6個月以內審結,也就是申限為六個月。如果人民法院立案之後,採取簡易審理程式,規定是3個月內審結,也就是審限為3個月。最後,人民法院是否判決原被告雙方准予離婚,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並不是說一方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就一定會判准予離婚。如果判決不予離婚,如果沒有新的證據或新的事實,一審判決生效後,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等到判決生效後的六個月內才能再提起新的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