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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戶口能遷回原籍嗎

家事糾紛 閱讀(2.03W)

離婚,能把戶口遷移回原籍。

不離婚戶口能遷回原籍嗎

當事人想轉移戶籍,需要先到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提交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等證件材料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在取得落戶地區戶籍派出所稽核通過之後,會給當事人開具准予遷入的準遷證。

然後當事人憑準遷證和上述證件材料,回到當事人目前戶籍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戶籍遷出手續,如果戶籍派出所同意當事人遷出戶籍,會登出當事人的戶籍,當事人拿到戶籍資料,再回到落戶地區派出所辦理上戶口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