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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可以遷回原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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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戶口可以籤回原籍嗎?

離婚後戶口可以遷回原籍嗎?

離婚後戶口原則上是可以籤回原籍的。相同的戶籍性質,比如居民遷居民,非居民遷非居民,相對比較暢通,只需要完成分戶、從原戶口遷出,再到原籍落戶即可。如果戶籍性質不同,比如居民遷非居民,非居民遷居民,目前各地有不同的政策,因此在辦理戶口遷移前,一定要到預落戶戶籍的當地公安機關戶口管理部門進行詳細的諮詢。

二、離婚後戶口遷移程式?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每人一個戶口本。

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你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裡登出。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帶著戶口遷移證去你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三、離婚後戶口分戶?

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稽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因此,離婚後如果辦理戶口回原籍的事情,首先要確定兩個戶籍地的戶籍性質,然後去諮詢預落戶的當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確定落戶的原因,暨投靠父母、子女、其他親屬、有固定住所、固定工作單位,最後準備相關的材料,按照先分戶、再銷戶、再落戶的程式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