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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蓋廠房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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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蓋廠房是否違法?

一、農村宅基地蓋廠房是否違法?

要看是否經過審批,經過允許的就不違法。

1、利用宅基地建設廠房已被允許。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會議提出,允許利用宅基地建設生產用房創辦小型加工專案。這對於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對於農民增收致富,對於農民工、大學生等有想法、有志向、想創業、肯實幹的返鄉下鄉人員來講,是一個重大利好訊息。

2、宅基地建設生產用房有諸多條件限制。利用宅基地建設生產用房創辦小型加工專案是一個大好事,但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注意,尤其是環保問題、消防問題、安全問題,因為宅基地是在人員居住稠密的居民區,生產專案一定不能排放汙水、廢氣或散發不良氣味,一定不能存在消防隱患,一定不能存在其他安全問題,必須要徵得左鄰右舍的同意和支援。

3、宅基地建設廠房很多配套政策都需要跟進。利用宅基地建設小型加工專案是國家為支援農民增收致富、鼓勵農民返鄉創業而提出來的,就當前來講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很多地方還在不斷的探索和改進中,比如說,能夠利用自家宅基地,但能不能再來租用左鄰右舍的宅基地擴大生產,小型加工專案多小是小、多大是大,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等等。

二、哪些農村土地可以用來建廠房?

1、要注意的是: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佔用農村土地建設企業必須經過相應的審批手續,未經審批的,不允許私自改變土地原有用途。

2、個人可以因興辦鄉鎮企業申請用地用於建設廠房等建(構)築物,但所選地必須符合有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當地城鎮總體規劃,擬建專案必須符合國家和當地產業政策,申請用地必須在國土部門辦理農用地轉用等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必須在規劃部門辦理選址、規劃許可等審批手續,帶專案申請用地還須到發改部門辦理立項相關手續,到環保部門辦理環評審批等相關手續。

三、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廠房需要有哪些審批手續?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建設單位持有關建設專案批准檔案,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2、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用地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3、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4、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後,申請用地單位按照規定繳納有關費用,佔用耕地的,並履行開墾新耕地的義務;

5、工程專案竣工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用地和開墾耕地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鄉鎮企業使用國有土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關於使用國有土地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城市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勞動力從農村流入城市,導致農村的經濟處於一個停滯的狀態。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員“返鄉”,國家推出了很多利好“農村創業”的政策,其中就包括在允許利用宅基地建設生產房,從而吸引更多的人員回村創業,增加農民的收入,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