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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獨資公司是否是國企?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2.81W)

一、自然人獨資公司是否是國企?

自然人獨資公司是否是國企?

自然人投資或法人獨資控股不是國企。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是民營性質,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指的就是公司是自然人出資開辦的,而不是國家或者其他單位開辦的,是民營企業。國有企業,是指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是一種企業形式,是指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它是最古老、最簡單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主要盛行於零售業、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服務業和家庭作坊等。因此,法人獨資企業不是國企。

二、法人代表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法人代表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二)在發生矛盾糾紛時,法人代表、有限責任公司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後,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綜上所述,自然人獨資公司當然不是國企,國企和私企的業務有很多的往來,在生活中,大家也不要只想去國企進行發展,私企或者民營企業也有很多發展的道路,大家可以多多選擇。